压力变送器开发过程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栏目:技术专题 发布时间:2025-01-02
作者:孙荣炜

                                             孙荣炜

 

在工业自动化领域,压力变送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具备将压力信号转换为标准电信号并输出的能力,从而为生产流程的监测与控制提供精确的数据支撑。然而,在压力变送器的开发过程,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法律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要求

  ( 一)安全性

   压力变送器应无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隐患,有国标或行标时须严格遵守,例如在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下使用的压力变送器,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爆功能。

  (二)使用性能

   产品应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已说明瑕疵除外。例如:压力变送器的测量精度、稳定性及响应时间等关键指标,均需满足用户在具体应用场景中的需求。

  (三)符合明示标准

   产品须符合自身或包装明示标准,与说明书、实物样品所呈现的质量状况一致。例如: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输出信号等参数,压力变送器应与之相符。

  (四)产品标识及包装要求

   1.标识内容

    l 检验合格证明:产品需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有合格证书、标签,或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盖合格印章、标 “合格” 字样。基本信息:需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l 产品特性:根据产品特性与使用要求,必要时应标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等信息,限期产品则要在显眼处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或失效日期,以帮助使用者明确关键内容,保障使用的合理与安全

    l 警示标志与说明:若产品使用不当或危及人身财产,需设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以预先警示使用者可能的风险,防止因误操作引发不良后果,保障使用安全,减少潜在危害。

   2.包装要求对于易碎品、易燃易爆物、有毒及具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储运有特殊要求如不可倒置的产品,其包装必须达相应标准。依国家规定设警示标识与中文警示,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五)禁止行为

   1.淘汰产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如某些已被认定能耗高、性能差的压力变送器型号,禁止继续生产。

   2.假冒伪劣:严禁伪造产地、厂名等信息以及质量标志,不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及用不合格品充合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要求

   (一)生产资质与许可范畴

    1.许可证要求:按照《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的规定,若计量器具未被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则无需进行型式批准

    2.产品考核方面依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针对那些不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计量器具,生产者有权基于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来开展型式试验      工作,以此保障产品质量与计量准确性。

   (二)计量单位与标准方面

    1.法定单位使用: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禁止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禁用计量器具。

    2.检定系统与规程:计量检定工作务必遵循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来开展,同时要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JJG882-2019 压力变送器)。

   (三)产品质量与检定方面

    1.质量合格保障方面生产企业有责任对其所制造的压力变送器开展检定工作,以此确保产品的计量性能达到合格标准,并且针对合格的产品出具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2.强制检定范围:对于处于强制检定范畴内且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领域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流程申请检定工作,一旦检定未达标,则禁止投入使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要求

  (一)安全保障方面

  1.确保产品安全可靠:压力变送器应消除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风险,在正常及可预见的不当使用情境下,均不会损害使用者权益。例如:外壳需有充足强度与绝缘性,内部电路设计应契合安全规范,杜绝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2.提供安全说明与警示:针对压力变送器可能给人身、财产带来安全隐患的状况,必须向消费者予以如实说明与清晰警示。例如:在产品说明书里需标明使用注意要点,诸如压力界限、勿在易燃易爆处不当使用等;特殊应用场景下潜在风险亦要详尽告知

  (二)信息提供方面

  1.保证产品信息真实全面: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晓所购、所用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因此在压力变送器开发进程中,应保障其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信息精准且完整。

  2.避免虚假宣传与误导行为:严禁以夸大压力变送器性能、功效或给出不实承诺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例如:宣传资料虚报产品精度远超实际水平这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会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诚信环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

  (三)公平交易方面

   1.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压力变送器应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确保消费者获得质量保障,开发者不能以次充好,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推向市场。

   2.制定合理价格方面:产品价格应合理公平,与产品的性能、质量、成本等相匹配,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或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或牟取暴利。

  (四)售后服务方面

   1.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方面:开发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安装调试指导、使用培训、维修保养、故障排除等。在开发过程中,要规划好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流程,确保售后团队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源。

   2.履行售后承诺方面:在产品说明书或销售合同中承诺了一定期限的质保、退换货政策等,开发者必须严格履行这些承诺,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诿或拒绝履行售后义务。

  (五)尊重消费者权益方面

   1.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方面: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或使用特定的压力变送器,应允许消费者自主选择产品品种、规格、型号等,尊重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自主决策权利。

   2.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如果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如消费者的联系方式、使用需求等,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滥用等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要求

  (一)新颖性方面

   1.研发前全面检索分析国内外压力变送器相关技术,像专利文献等,保证成果与现有技术有实质差异。例如避免采用已有的类似高精度测量结构,若借鉴则需显著创新。

   2.详细记录研发全程信息,如实验数据、设计思路等,作为新颖性证据。

  (二)创造性方面

   1.技术方案要有足够创新,如采用新测量原理、独特结构或创新信号处理法,使产品在多方面有显著提升。

   2.申请专利时与现有技术详细对比,突出自身优势与创新点。

  (三)实用性方面

   1.技术方案可实际实施,通过实验验证测试确保可行性与稳定性,在不同环境能正常工作且结果准确。

   2.明确阐述技术带来的有益效果,如提效率、降成本等。

  (四)申请时机方面

  1.成果具备条件后尽快申请,遵循先申请原则。

  2.申请前避免提前公开成果,防止破坏新颖性。

  (五)侵权规避方面

  1.坚持自主研发,不抄袭模仿,合法参考并改进。

  2.定期检索分析专利,了解布局动态,及时规避侵权风险,必要时调整方案或寻求合作授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

在压力变送器开发中,应考虑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例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进行合理处理和处置,使其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保排放标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压力变送器开发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范开展压力变送器开发工作,不仅能保障产品的合规性与市场竞争力,还能促进工业自动化领域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奠定坚实基础。